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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2026-02-06 12:16

 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由我馆推荐的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在越南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

—在越南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

—自费在越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及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还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越南学习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高水平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驻越南使馆受理。

    二、申报及录取时间

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3月10日0时至3月31日24时的时段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国外留学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

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驻越南使馆将于4月1日统一接收在线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审核,录取结果将于5月底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申请人可登录信息平台查看状态,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项目的相关申请及选派要求请查阅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有关项目专栏,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32。

    三、注意事项

    (一)高水平项目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

    (二)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以下申请不予受理:

    ①申请人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的;

    ②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③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④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

    ⑤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三)申请人需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书面材料(与平台递交材料一致)寄送至中国驻越南大使馆文化处王老师收(地址:phòng Văn hóa Đại sứ quán Trung Quốc, Số 46 Hoàng Diệu, Ba Đình, Hà Nội)。

    (四)驻越南使馆受理在越高校学习的自费和国家公派中国籍留学人员的申请、审核和推荐工作。申请人在网上提交材料时,受理机构选择“驻越南使馆“。

    (五)申请人应按照相关项目要求,确保材料真实、完整。3月10日至31日期间,申请人如需修改补充申请表信息及申请材料,均可在公派申请平台中自行操作。北京时间3月31日24时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关闭后,将无法提交申请、修改或补充材料。

    四、联系方式

    (一)国家留基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js@csc.edu.cn;

    电话:010-66093961/3346

    专栏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32

 

    (二)驻越南使馆教育工作部门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vnhn@moe.edu.cn;

    电话:024-37338064

    (三)信息平台技术使用及问题处理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xxzy@csc.edu.cn;

    电话:010-66093975

欢迎符合条件的在越中国留学生积极申报。

 

附件:申请人申报步骤

 

   

                             驻越南使馆

                              2026年2月6日






附件:

申请人申报步骤

 

    1.了解项目、准备材料。认真学习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首页—出国留学—申报指南专栏中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

    2. 登录https://sa.csc.edu.cn/student,注册用户后开始申报;

    3. 登录后,按顺序填写【基本情况】、【教育与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等页面信息,并填写完整;

    4. 待进入项目申报期后,在【申请留学情况】页面按顺序设定“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地区”“申报项目名称”“受理机构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

    5. 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上传附件材料“,根据提示上传项目要求的PDF 材料;

    6. 在项目开通期内提交申请表;

    7. 下载生成的PDF 格式申请表并打印。

    注:提交申请表后,若使馆还未接收,申请人可随时进行“提回申请表”操作,修改信息务必在申请截止前重新提交。使馆接收后,申请人修改信息需先请求使馆“退回申请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