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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拉共体成员国重点领域合作共同行动计划(2025-2027)
2025-05-13 23:22

2025年5月13日,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拉共体)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为深化论坛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拉共体成员国(以下简称“双方”)共同制定本共同行动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平等互信,巩固中拉政治关系

一、加强高层交往,推动双方在重大国际地区问题中的对话协调,共同维护全球南方利益。

二、拓展双方各层级人员往来,加强重点领域经验交流。

三、双方认识到立法机构交往的重要性,同意相关机构在职权范围内加强经验互鉴。

四、双方同意在考虑成员国不同国情和立场基础上,就现有机制安排进行研讨,以强化论坛建设,积极探索提升政治协调与高层对话层级。

第二条 互利共赢,深化发展战略对接

一、在各国国内法律框架下,围绕中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等合作倡议及机制,定期开展发展战略信息互通、经验共享,深挖双方合作潜力。

二、经贸投资

(一)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加强协调,共同维护基于公平、合理、透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系。

(二)继续举办中拉产业投资合作研讨会,探讨双方产能投资新机遇。

(三)推动开展贸易投资便利化专题磋商。

(四)继续在中国和拉共体成员国间轮流举办中拉企业家高峰会。继续开展中拉投资与合作高层论坛、中国—加勒比经贸合作论坛、中拉民营经济合作论坛。

(五)双方愿研究关于中拉经济创新的倡议。

(六)双方愿推动建立合作机制,通过建设性对话解决贸易分歧,妥善管控贸易摩擦,共同应对影响经济、贸易和投资的单边强制措施。

三、金融

(一)探讨中拉在各领域深化融资合作的可能性。

(二)推动中方同拉美各国及区域开发银行加强对话合作,研究设立股权投资合作基金,鼓励双方各类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进出口信贷、境外投资等领域的投融资合作。

(三)支持2025年在中拉论坛框架下举办“熊猫债券”研讨会,促进中拉市场信息交流互通。

四、基础设施

(一)继续举办中拉基础设施合作论坛。

(二)加强中拉基础设施项目合作,积极发掘合作机遇。

(三)深化铁路运营管理培训合作。

(四)积极提升中拉交通基础设施合作水平,加强公路、铁路、桥梁、港口、隧道等领域合作。

(五)研究在友好城市基础上共建友好港,促进海运客货便利化;鼓励支持航空公司增开航线航班,进一步提升航空联通水平。

五、农业与粮食安全

(一)双方愿深化农产品贸易合作。

(二)愿在粮食安全领域开展合作,围绕“抗击饥饿与贫困全球联盟”目标,加强粮食安全政策、法规与监测经验交流;支持双方机构根据《拉共体2030粮食安全计划》开展专项合作,继续在中国—联合国粮农组织南南合作拉美区域加强合作,开展农业领域三方合作。

(三)拓展双方农业技术人才培养和职业农民能力建设。

(四)支持于2027年或2028年举办第四届中拉农业部长论坛。

(五)鼓励各自农业企业参加对方举办的重要农业展会,如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等。

(六)推动双方企业与科研中心开展农业创新技术联合研发。

(七)促进双方家庭农业现代化与融合发展经验交流,重点聚焦技术升级与农业生态转型。

六、工业与信息化

(一)积极探讨双方工业发展与产业政策合作机遇,重点围绕装备制造、绿色低碳产业、产业链供应链等领域开展合作对接,鼓励双方产业园合作。

(二)继续举办中拉工业合作高级别研讨会。

(三)推动双方在通信设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慧城市、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无线电频谱管理、教育信息化等领域开展合作,探索共建联合实验室。

(四)加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交流与合作。

七、能源资源

(一)探索双方能源转型与先进储能技术合作投资机遇,助力双方共同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二)深化双方可持续能源转型实践交流。

(三)支持双方联合研发与技术交换。

(四)深化地球科学研究、地质灾害预防及治理等多维度务实合作,加强中国—拉共体地学人才联合培养。

八、海关、税务、标准化、人员流动

(一)研究扩大中国同拉共体成员国“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协议范围,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促进双边贸易。

(二)积极探索双方在重点领域标准化合作与交流机制。

(三)推动举办标准化能力建设培训班。

(四)双方表达加强领事关系和领事合作的意愿。